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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乐山
区司法局积极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发布时间: 2019-02-01 02:46 字号: 文章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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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为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切实认清“禁燃”工作的重要意义,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幸福感的迫切需要。区司法局要求所有机关干部要以身作则,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积极带头不购买及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区司法局制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值班表》,自1月起至两会结束安排工作人员及宣传车在禁燃禁放的城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苏稽镇、杨湾乡等集镇建成区范围的人流密集的场所、重点区域进行流动宣传、循环播放宣传音频。本着对群众安全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限燃的区域、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是以点带面,加强引导。通过新市民(新农村)法治学校授课、编印涵盖禁燃烟花爆竹、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的《以案说法》环境保护专辑读本等形式解读当前因燃放烟花爆竹所被曝光的典型违法案例和处罚措施,引导市民从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做起,倡导采用广场文化、读书阅报、喜庆音乐等的方式来辞旧迎新,共度安全、环保、低碳、文明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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