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
乐山市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1-20 02:38 字号: 文章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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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1年,乐山市司法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互动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版块形式以及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司法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市司法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办理专栏、展板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047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23条,法规公文信息45条,工作动态信息693条,其它类信息286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单位职能、领导分工、调研文章、工作动态以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相关业务信息,对外设置有监督投诉电话,社会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司法局网页、乐山市普法网站等平台查阅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有力,亮点突出,成效明显:一是在中心城区春华广场建成乐山首个公益性普法平台“乐山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通过法规条文、法律知识问答、法制图片、法制漫画、案例、法律格言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乐山普法网”实现全新改版升级,网站版块丰富多样,内容更新及时,点击率累计达15万人次,全年上传国内、本地普法信息2374条,被四川普法网采用406条,中国普法网采用44条,位居全省第一位。三是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市256个法律服务网点分别在乐山日报、乐山电视台、网络平台予以公布,方便广大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也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打算

2011年,市司法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点击率有了较大提升,但也还存在一起不足和问题。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性。2012年,全新改版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强化乐山普法网的维护和管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和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领导和责任,加强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不断提升网站服务功能,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抓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更新和保障,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司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注:旧网站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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