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
乐山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1-20 03:08 字号: 文章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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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2年,乐山市司法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改版升级市司法局政务外网,精心打造乐山普法网,开通“乐山司法”新浪认证官方微博,新设置电子显示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版块形式以及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司法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市司法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办理专栏、展板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240条,其中:概括类信息5条,计划总结信息22条,法规公文信息40条,工作动态信息930条,其它类信息243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单位职能、领导分工、调研文章、工作动态以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相关业务信息,对外设置有监督投诉电话,社会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司法局网页、乐山市普法网站等相关平台查阅相关信息。一是精心打造普法网。乐山普法网上传文字信息4000余条、普法视频和栏目剧72段,点击率达30万余次,上传四川普法网信息居全省第一位。二是开通“乐山司法”新浪认证官方微博。发表或转发各类信息600余条,粉丝数量突破3400名,进入新浪影响力风云榜司法百强,并多次得到省司法厅和“四川司法”新浪官方微博以及四川政务微博发展周报(艾普思网络舆情)的好评。三是改版升级司法局政务外网。升级改版完成乐山市司法局政务外网,上传政务信息400条,首次进行了“三公经费”公开。四是制作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广告片。联合乐山电视台制作了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广告片,于9月3日起在乐山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影视频道滚动播放。广告播出后,受到广大市民的热情关注,法律咨询热线电话络绎不绝,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进一步扩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也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2012年,市司法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起不足和问题。201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性。2013年,精心打造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乐山普法网和“乐山司法”新浪认证官方微博,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和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领导和责任,加强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司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

(注:旧网站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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