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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乐山
探索“小区三治”新路径 构建基层治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9-11-26 11:01 字号: 文章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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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省委鲜明提出,要把治蜀兴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乐山市市中区积极思考,主动谋划,以“法治小区”为载体,通过先行先试、典型带动,探索出一条以法治铸魂、以德治润心、以共治聚人的“小区三治”基层治理新路径。

一、先行先试,培育基层法治细胞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乐山市市中区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取莱茵水岸、上中顺等小区率先开展“法治小区”试点建设,以培育法治“小细胞”助推社会大和谐。

(一)和谐共治,联接细胞单元。共治是社区治理的关键,而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则是实现小区依法治理的关键所在。乐山市市中区坚持以小区党支部为核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同联动,形成了“共治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一是党支部引领促和谐。由小区党支部牵头开展组织协商、物业监督、服务居民等工作。通过建立小区党群服务站,常态化开展“我家有党员”行动,使小区党支部逐步成为小区社情民意的收集点、服务党员的联络点、社区工作的延伸点。二是业委会参与护和谐。着力建设职责分工明确、成员服务到位、工作公开透明、群众充分信赖的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小区业主主体自治功能,及时了解并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有力保障了小区业主物业权利。三是物业管理助和谐。协助物业管理公司持续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建立认真履职、竭诚服务的管理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小区管理的专业性功能,竭力做好小区安全防范、物业管理养护等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细节,加强同业主的沟通交流,形成了和谐的物业关系。

(二)文明德治,激发细胞活力。“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乐山市市中区不断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一是道德提升聚人心。通过张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开展“饲养宠物不扰邻”“身居高处不抛物”“生活垃圾不乱扔”等文明宣传活动,号召小区业主不断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二是邻里和睦兴文明。以“邻居节”为主题,以各类节气为契机,积极组织“春节送春联”“元宵游园”“三八节送鲜花”、小区文艺晚会等活动,营造出守望相助、邻里同亲的良好氛围。三是勇担责任树形象。由小区业主自发组织参与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开展“争做文明人”签名、主动助力“双创”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和谐乐山建设,呈现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景象。

(三)多元法治,强健细胞机体。法治是构建社会治理良序坚实保障。乐山市市中区通过不断深化法治多元化供给,深入推进广覆盖、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小区业主不断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广获群众点赞。一是法治熏陶启法蒙。采取“财政支持+群众选样”形式,依托小区现有物业设施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长廊,精心搭配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法治道旗、法言法语绿化牌、法治形象柱等设施,是广大业主在潜移默化中浸润法治熏陶。二是矛盾化解筑平安。依托人民调解员、党员志愿者、热心群众代表等力量,在小区组建“法律家园”和“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灵活运用“法与情”参与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区。三是法律服务更走心。在司法行政部门和所在街道支持下,精心打造法治读书角和新市民法治学校,积极在党员家庭、知识分子、热心群众中培育推选小区“法律明白人”。主动公示“三官一律”(指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便民热线等联系方式,常态化开展“1+10”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和送法入户活动,有效打通了小区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总结推广,深化法治小区建设

经过一年的实践探索,“法治小区”建设得到了广大业主的一致认可,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试点以来,莱茵水岸、上中顺等小区的矛盾纠纷数量同比下降55%,化解率和履行率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社会问题解决在当地、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试点的成功,为深入推进社区治理,进一步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全面推广“法治小区”建设做出了有力探索。

(一)摸清底数,掌握基础情况。乐山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市中区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社区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全市的整体形象。经走访调查,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大致分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两类。老旧小区共计715个,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群众基础较好,但基础设施薄弱,硬件不足,业委会和相关组织和制度不健全,基本无物业管理公司。随着“三无”小区治理工作的推进,目前已有628个成立了小区自治管理委员会。新建小区301个,主要分布在新城区,每个小区人口基数大,基础设施完善,业委会、物管相关组织和制度健全,有系统的管理体系,但群众基础较为薄弱,工作开展起步较难。

(二)以点带面,推广工作做法。为在全区范围内顺利推广“法治小区”建设,市中区群策群力,精心谋划实施方案。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组织、政法、住建等相关部门,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区开展调研。广泛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和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一线干部,结合试点小区工作经验,反复研究会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乐山市市中区“法治小区”建设工作方案》和《乐山市市中区“法治小区”建设标准》,为“法治小区”建设提供了遵循。及时将方案下发至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细化责任主体和建设标准,确保“法治小区”工作在基层的落地落实。

(三)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法治小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组织、民政、执法和群团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功能,根据不同小区具体实际,有序协调带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组织部门加强城镇居民小区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对小区建设、治理引领作用;政法部门建立完善小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提升小区综合治理水平;公安部门以平安小区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小区治安防控的有效措施,创新治安管理手段,开展“智慧小区”建设;民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小区依法治理;司法行政部门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新市民(新农村)法治学校,突出抓好法律服务资源配套和法治文化建设;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小区违建、麻将馆等开展执法和整治;团区委、妇联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依托“幸福e站”“妈妈家”等平台开展关爱未成年、妇女同胞的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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