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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乐山市司法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1-11 02:33 字号: 文章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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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党委、市委政法委精心指导下,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深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

一、主要工作

根据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对照《乐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我局结合实际,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深化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不断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的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按社会征信要求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审和到期行政执法证件的更换。认真开展行政投诉案卷清理与评查工作,适时督促检查各区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区县二是认真清理和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完善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工作,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效能。根据《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等全统一清单,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同一。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认领、完善、配置“一体化”平台,将权力纳入体内循环,做到依法行权。加强与技术人员沟通联系,对各行权科室人员加强培训,顺利实现一体化平台的升级换代工作。目前,我局“一体化”平台行权事项共计114项,实现网上可办率100%,实惠民生,最大限度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机制,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培训,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应诉机制,落实行政判决。及时沟通联系上级业务部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做好我局信访工作的协调、分流和统计工作,并按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情况。2016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是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改革要求,认真做好改革事项,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省市改革要求,推动完成4项改革配套文件起草、印发,每半年开展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及时查找改革问题,总结改革经验,深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发展。

(二)健全法治机制,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宣传

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工作统揽,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一是认真起草规范性文件。认真起草《乐山市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乐山市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已全部印发。二是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常态化机制。全市各单位建立全前学法制度,2016年以来,各级党组织会前学法专题学法5070余次,学法用法考试502余次,法治专题培训545余次,法治宣传活动320余场次。全市各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923人,覆盖率达98%,一村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涉诉事件3860余件,服务项目建设356余场次。三是着力做好“三项示范创建”工作。与市依法治市办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区县、市级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形成督查报告。认真组织基层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四川行”五月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主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养群众遇事找法意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联合市级部门开展了“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开展社会治理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提升各项社会治理效果,积极营造法治环境氛围,不断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一是着力规范人民调解阵地建设。推动市政府出台《加强乐山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案》,将2019年司法所建设任务提前到2018年实施,99%的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新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4个。二是注重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培养,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指导各地组织司法所业务培训72场、规范化建设培训25场,受训人员达到2000余人次。今年来,全市新增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人民调解员55名,共调解案件1184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三是积极构建多元化解格局。稳妥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全市115个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实现全覆盖,新建检察院、法院人民调解室7个,共调解各类“公调对接”“诉非衔接”案件477件。并推进人民调解“1+2+N”进驻景区,以乐山大佛和峨眉山为主阵地建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调解室34个,形成“山上山下合力、全旅程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全面推进刑罚执行标准化、监督管理智能化、教育矫正科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基础保障常态化,对各类人员建档立卡,分类管理,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和责任人员。继续实行社区矫正执法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各地认真对照“负面台帐”,加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清理,制定管控措施,确保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无严重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

四)着力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民生服务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律服务,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不断优化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成立律师行业党委。二是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对全市对全市8家优秀律师事务所、30名优秀律师和15家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3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2起违规违纪人员加大惩戒力度,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强化社会法律服务职能。启动律师调解试点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加强司法鉴定行政管理职能,督促科信司法鉴定中心认真执行《四川省司法鉴定援助管理办法》,积极履行司法鉴定援助义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参与社会依法治理。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作用,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案件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等制度,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办理。积极开展法律帮扶活动,乐山市律师服务团再赴凉山州美姑县开展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提高当地人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当地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2018年,全市律师担任各类法律顾问1315家,代理刑事案件684件、民事案件1987件、行政诉讼案件43件、非诉讼案件521件;全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9505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20家,代理民事案件65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50件。是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市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59个,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443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1万余人次,法律援助总受援达2.6万余人次,均超额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二、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发展不平衡。少数部门对法治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法治宣传氛围不浓厚,地方法治宣传内容较少,公众学习法律类书籍不足。法治示范点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经验成果推广交流不够。

)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有待加强。除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批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外,少数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职业公民代理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对法律服务市场造成一定影响。

)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能力不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后,新任人民监督员经验不足,社会身份多样性,知识结构、文化程度和法律水平等因素不均衡,对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监督评议都有较大影响。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加强文件学习。继续加强法治内容学习,深入贯彻我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乐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相关纲领性文件学习,深入理解精神实质并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积极履行部门职责。积极清理规范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法制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贴近基层实际,争取在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有所创新,务实高效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二是有效提升法律服务。继续推进律师服务“挂图作战”重点项目,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化解工作,有效提升法律服务需求,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着力维护好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公证、司法鉴定改革,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挖掘、培育和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着力展现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三是健全完善社会治理切实规范社区矫正,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高监管质量,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扎实抓好纠纷调解,加快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积极延伸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主动服务当地全市“挂图作战”重点工程项目,着力预防和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邻里纠纷等各类型矛盾。

(三)着力提升行政效能。认真清理本部门权力事项,积极推进一体化平台健康运行。认真履行法制部门的监督作用,努力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敦促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效能建设水平。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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