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度,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17件,其中刑事案件275件,民事案件239件,行政案件3件;组织律师参与窗口值班、网络解答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14319人次。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共计62.54万元,其中办案补贴39.39万元,咨询补贴23.06万元,宣传费用0.09万元。
三、质量考核情况
2024年度,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2023年市本级及辖区内区县指派并结案归档的案件抽取130件进行质量同行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39件案件被抽取参评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5件案件被抽取参评司法部组织的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监督方式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或有不同情况需要反映,请来电、来信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833-2558350。
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205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人:袁勇明。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