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乐司法发
乐司法发
乐山市司法局关于授予市中区司法局大佛司法所等27个司法所为第一批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3-05-30 02:28 字号: 文章来源: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各区、市、县、自治县司法局,乐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2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乐山市委“345”工作思路,认真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建成了一批基础扎实、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示范性司法所,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平安乐山、法治乐山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鼓励先进、选树典型,经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授予市中区司法局大佛司法所等27个司法所为第一批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被授予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枫桥式司法所”内涵,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司法所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乐山、法治乐山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附件:第一批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名单


乐山市司法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第一批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名单

27个)

市中区(5个)

市中区司法局大佛司法所

市中区司法局通江司法所

市中区司法局土主司法所

市中区司法局棉竹司法所

市中区司法局全福司法所

五通桥区(1个)

五通桥区司法局冠英司法所

沙湾区(4个)

沙湾区司法局福禄司法所

沙湾区司法局踏水司法所

沙湾区司法局嘉农司法所

沙湾区司法局沙湾司法所

峨眉山市(2个)

峨眉山市司法局双福司法所

峨眉山市司法局九里司法所

井研县(5个)

井研县司法局集益司法所

井研县司法局宝五司法所

井研县司法局研城司法所

井研县司法局周坡司法所

井研县司法局三江司法所

夹江县(2个)

夹江县司法局黄土司法所

夹江县司法局新场司法所

沐川县(3个)

沐川县司法局大楠司法所

沐川县司法局利店司法所

沐川县司法局沐溪司法所

峨边彝族自治县(3个)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新林司法所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大堡司法所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红旗司法所

马边彝族自治县(2个)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民建司法所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荍坝司法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乐山市司法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205号 联系电话:0833-2558301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8 蜀ICP备19024159号-1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Copyright (C) 2014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