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印发《乐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文如下。
为统筹推进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围绕“聚焦三大任务、优化四区布局、实现五个提升”市委“345”工作思路,一体建设法治乐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乐山、和谐乐山。到2025年,实现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市情实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1.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把宪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校(行政院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并在宣誓前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宪法,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扎实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景区、进园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重大时间节点,在全市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违宪警示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权威。
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用以指导乐山法治社会建设实践。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组织疫病防治、禁毒防艾、公共卫生安全、网络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垃圾分类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健全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和国家工作人员入职晋职培训必训内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机制,通过“宪法法律进高校”“宪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学校法治建设,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化“法律进企业(单位)”活动,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加强企业与高校法学院合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班、法务沙龙等途径广泛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结合网上舆情和社会热点事件集中开展民法典、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范电信诈骗等专题宣传。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探索建立新出台重点法律法规规章专项宣传制度,健全重点法规规章公布时同步解读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逐步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艺精品库,创设一批法治文艺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广泛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三官一律进基层”“民法典走进乡村”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创作法治微视频、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打造井研法治农民画、夹江法治年画、峨眉法治漫画等法治文化品牌。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5.加快推进社会重要领域立法。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战略,聚焦民生实事开展“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能落实”立法。加快推进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嘉州古城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进程。积极开展与上位法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维护法律统一和政令畅通。
6.不断完善社会规范。完善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规范制订。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示范文本,确保合法合规。
7.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市创造良好人文环境。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引导人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乐山、爱自然、爱家庭、爱学习、爱劳动、爱健康、爱人生,让德的力量、爱的力量成为嘉州大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加大“乐山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评选表扬和宣传力度,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
8.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推动解决信用奖惩依据缺失、信用主体权利救济渠道不畅、信用记录覆盖不全和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困难等问题。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规范建设乐山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按照政务服务一体化要求实现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共享。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
(三)加强权利保护
9.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乐山市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审核重大合同、项目、规范性文件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律咨询(服务)统筹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市级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0.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在全市持续深化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开执法信息。
11.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制度保障。健全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行为的源头预防,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审判监督,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创新执行手段,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加强检察机关对各类诉讼活动及执行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按规定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完善监督程序。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推进网上诉讼服务。
12.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全省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功能,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优化政务服务、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商事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法律援助“1+5”功能模块。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规范化建设。做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平台联动运行工作,利用网络信息化优势,引导法律服务机构融入平台、窗口,动员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提供服务。鼓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地区申请执业。加强民族地区对口法律帮扶,扩大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覆盖面。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
13.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规则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推进社会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建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14.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会治理领域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
15.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五大行动”“八大工程”,建成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制定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落实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实施阳光村(居)务行动,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完善多方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民族地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围绕禁毒防艾、乡村振兴、移风易俗、控辍保学等工作,开展“双语”普法,推广“鸽鸽讲堂”“彝汉双语法治夜校”,提升“点亮火把”青少年禁毒防艾工作品牌影响力。探索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民族地区“法治新寨”建设,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16.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探索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依法依规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17.全面增强社会安全感。完善平安乐山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快社会治安防控网、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产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健全应急信息预警网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加强对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校园欺凌预防处置等制度机制。加强专门教育工作,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18.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组织协调政法部门、行业资源及社会力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做到动态分析、定期研判和预警报告。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非衔接工作。大力发展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成并运行市县乡三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整合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纠纷化解力量,运用信息技术打造专业化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健全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完善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构建信访综合运行平台。推动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依法将诉讼类事项导入法律程序,规范信访类事项办理程序。
(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19.完善网络制度规范。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规范。落实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等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
20.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网与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的管理,从网络内容的生产源头把控内容质量。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网民遵纪守法、网络素养、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
21.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明确管理部门和网信企业的网络安全责任。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建立健全互联网非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工作体系和互联网联合辟谣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贩枪、网络传销、网络黄赌毒、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遏制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方面的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加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反诈中心建设,推进“无诈乡镇”“无诈校园”“无诈社区”等示范创建,精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加大对利用“黑广播”“伪基站”、非法网站、恶意软件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研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制约法治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基层党建与法治社会建设有机融合,使基层党员干部和法治工作者成为基层法治的积极宣传者、有力推动者、模范执行者。
(二)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谋划、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党委要把法治社会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使法治社会建设成效可量化、可评估。加强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法治督查。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党校(行政院校)、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学会作用,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强媒体联动,大力宣传各地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效,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