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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省司法厅检查组验收乐山市“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发布时间: 2019-04-09 02:45 字号: 文章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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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3日,省司法厅检查验收组由德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康琼为组长,来到乐山市开展2018年度“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检查验收工作。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利华代表市局党委向检查组汇报了乐山市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情况,并对乐山市今年申报评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26个司法所进行了详细介绍;检查组抽取了夹江县司法局甘霖司法所、马村司法所、沙湾区司法局碧山司法所、市中区司法局罗汉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并对去年已考核通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夹江县司法局迎江司法所、市中区司法局杨湾司法所进行“回头看”复查工作。  

 

验收组在实地考核过程中听取了区、县司法局和各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司法所基础建设、外观标识、功能分区和办公设备,查阅了业务开展台账、工作档案资料,逐一核对人员组成、所务管理等信息,各司法所驻地乡镇党政领导参加了检查验收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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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验收组康琼组长对乐山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抓基层、打基础,始终坚持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点工作来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在阵地、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有力;二是司法所基础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符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评选细则》的要求,规范化的司法所更能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在标准化的调解室里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更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意义深远,是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着力点,是“司法为民、司法惠民”的落脚点;三是司法所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突出且独具匠心,每个司法所结合当地经济、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有机结合,既体现出法治氛围又展示民俗风情,法治服务更让群众喜闻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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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乐山市共申报建成60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涵盖全市中心城区、工业集中区、特色农业区、边远山区,起到了标杆引领、区域带动作用,切实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全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努力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最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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