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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乐山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 2020-01-28 05:51 字号: 文章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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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乐山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社区矫正在行动

1月24日上午,乐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王一君,副局长杜利华、黄海波一行先后到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市中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市中区司法局指挥中心督查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对矫正中心场所和各个功能室进行认真查看,详细询问了社区矫正对象电子手环监控平台使用情况,观看了工作人员现场演示。1月26日和27日,省司法厅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后,市局社区矫正支队立即通过微信和QQ工作群,将省委常委会精神,彭清华书记、尹力省长讲话精神和省厅社矫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一并传达到每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求各地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疫情风险排查、教育引导、科学防范,加强监督管理和请示报告,严格实行社区矫正疫情和安全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司法局和社区矫正大队高度重视,沐川、沙湾等司法局在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的同时,给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一封公开信,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行了详细告知。同时采取入户排查、手机APP(电子腕带)定位抽查、微信位置共享定位抽查、微信视频定位抽查、与所在村(社区)组干部电话联系等方式认真核实社区对象在位情况,确保不漏管、不脱管。井研县司法局对全县12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摸排,疫情防控期间取消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夹江县司法局对1名请假在武汉看病的社区矫正对象,每天进行电话联系,及时了解其就症情况,并配合当地政府,对2名与湖北返乡人员有接触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了隔离和每日体检措施。

市中区司法局

一是切实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研究部署。1月23日成立了以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久益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明确指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舆论引导,严禁发布、散布负面信息及不当言论。

二是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督导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做好疫情日报告、零报告。我省启动Ⅰ级响应后,区司法局立刻行动,加派加强值班力量,领导班子全员在岗值班,确保能第一时间响应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任务。主动到挂联的全福街道、悦来镇开展防控督导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安排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手环、手机定位等方式对249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管理;通过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一开展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本人及家人的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取消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活动,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日报告制度,经劝阻,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取消请假外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取消休假,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岗位,摸排可能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并主动参与所在镇、街道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对《关于紧急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第一批应急物资的请示》《乐山市市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区委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重点人员管理的通告》等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确保疫情防控处置科学、依法、有序。

沙湾区司法局

是及时发布公告。于1月23日,沙湾区依法治区办印发《请注意:恶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犯罪,最高判7年》公告5000余份,向全区市民发布,并在各小区、农贸市场、超市、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予以张贴;以此提醒市民,不得发布未证实的消息,以免触犯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广泛宣传。主要通过法治沙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新型冠状病毒有关知识,截止目前,已推送信息3条。三是认真落实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报告制度,加强排查,同时,严格外出审批,消除疫情风险,现全区矫正对象无外出情形。

沐川县司法局

沐川县司法组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即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长、基层司法所长为成员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要求:全局上下一条心、一盘棋,落实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宣传。强化对本单位、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疫情舆论管控工作,杜绝不严不实的信息发布、传播。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对《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宣传。局依法治县秘书股以手机报的形式发送法治信息500条;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疫情排查和法治宣传工作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张,受众2000人次。

三是强化科学监管,维护稳定。县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所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教育,每天汇报所接触人员,要求社区矫正人员严禁发布、散布不当言论,转发负面信息。同时,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家属疫情排查工作,进一步展现司法行政人的责任担当。

主要采取了4项措施:1、采取手机APP定位抽查;2、采取微信位置共享定位抽查;3、通过微信视频定位抽查;4、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社区)组干部电话联系进行核实监管对象在位情况,确保不漏管、不脱管。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1月27日省司法厅召开视频调度会议后,峨边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阿玉明明迅速将副厅长王彬同志的讲话精神通过“局司法办公微信群”传达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春节期间,非必要情况不要外出,尤其是疫区,如若必须要外出,请戴好口罩。如果出现相关症状,请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

二是争当疫情防控工作的示范者,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严禁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活动;

三是未经核准的有关疫情信息,严禁通过任何途径传播;

四是如有发现传谣者、违规举办群体性聚餐、发现从疫区回来没有居家隔离者等情况,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五是全体干部职工确保通讯畅通,如有工作需要,接到通知随时赶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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