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现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减少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风险,保障执法执勤公务安全,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教育。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半月学法课堂上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并采取不同形式对警车驾驶员进行集中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是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优先保障执法执勤类公务出行,车辆日常使用均在乐山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操作,确保了公车使用便捷、高效、规范、透明。
三是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严格落实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责任制,凡是交通事故涉及警车违规违纪情况等,需第一时间向局领导班子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修订了《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