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调研组一行莅临乐山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调研工作。调研组通过前往峨眉山市黄湾司法所实地调研、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琦,峨眉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林寿洪、局长帅洁琼等陪同调研。
5月17日,调研组在峨眉山市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片区座谈会,乐山市司法局、眉山市司法局、雅安市司法局和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以及部分区(县)司法局的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各单位就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进行了经验介绍,并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方面对《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60余条。
会议指出,此次来乐主要是围绕《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决策目录制定、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督查、后评估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入调研。下一步,调研组将在广泛听取和吸收相关单位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升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建设。
会议强调,要从大局出发,重视重大决策,压实工作责任,稳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让决策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作为重要抓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
来源:合法性审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