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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举行《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28 10:37 字号: 文章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统计: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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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有效提高立法质量,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拟就《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暂定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乐山市市中区举行(地址: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7楼第一会议室)。

二、听证的主要内容

(一)《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二条,对有服兵役义务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行为的罚款幅度设置是否适当;

(二)《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三条,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罚款幅度设置是否适当;

(三)《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十四条,对新兵拒绝、逃避服现役行为的处罚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处罚幅度是否适当;

(四)《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五条,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征兵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以及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处罚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处罚幅度是否适当;

(五)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其他意见建议。

三、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我省年满十八周岁享受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9日12:00止,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应当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2),其中,报名人为单位的,应当在《立法听证会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1.采用信函方式,请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街17号,收件人:范先生,邮编:610041,联系电话:17362408375。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690190955@qq.com。

四、听证参加人名额及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参考报名先后顺序,拟确定参加人数为34人,其中,听证代表24人,旁听人员10人。报名人数不足时,听证会举办单位可以根据听证事项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听证会。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听证参加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按时参加听证会;

(三)涉及听证会的其他事项,待听证参加人员确定后,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x




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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