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政协提...
乐山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第七届六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8-30 04:41 字号: 文章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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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乐山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收到提案后,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集体学习研读提案的内容,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专题讨论,明确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谢红霞为该提案办理的责任人,秘书科为承办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科为协办科室。

二是专题研究。我局就提案专门与协办单位市民政局以及责任单位市人大法工委等相关部门多次电话协商、分工承办、共同落实提案工作。市司法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开门纳谏、走访调查、与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沟通等多种形式,对提案中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研究。

三是开展调研。根据前期摸底成果,我局在莱茵水岸、红旗小区等先行先试开展法治小区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试点经验,会同组织、政法、住建等相关部门,广泛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和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一线干部,反复研究会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法治小区”建设工作方案和建设标准,根据不同小区具体实际,有序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成功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治小区”。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完善立法,形成适应新时代的社区治理体系

1.加强顶层设计。四川省正在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将进一步完善对社区自治权力的保障和权力运行的监督。为护航建设山水园林宜居城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由我局组织起草,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报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治理、犬只管理、物业管理等痛点、难点、堵点进行补充性、执行性立法,推行城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构建人人参与的“大城管”格局,同时,也对我市物业管理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规范,为物业管理提供较为完善的法治支撑。该条例即将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拟尽快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年底正式颁布。

2.完善社区自治机制。会同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乐市民政发〔202121号),指导各地建立社区依法履职事项、社区协助办理事项及社区工作负面事项“三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自治事项,厘清城乡社区工作权责边界。印发《××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指导各地参照示范文本并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3.修订居民公约(小区公约)。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深入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63个社区的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各地创新开展“户积分+个人积分”“红黑榜”“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活动,增强居民公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充分发挥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党建引领,建立社区红色细胞管理体制

1.扩大社区党组织的有效覆盖。完善以城乡治理办为核心,街道党工委、社区大党委为枢纽,小区党支部为支撑,自管委党小组为基础的五级党组织治理体系。明确小区所属地党委组织部门、社区党委的政治职能,推动“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三级体系建设,将党支部建在小区里,让党员回到楼栋里,实现居民小区党组织全覆盖。优化社区干部队伍,利用建制调整、换届等契机,使巧劲推动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鼓励社区“两委”成员、党小组长担任网格员和楼栋长,提升小区参与公共服务、市场管理、社会治理的能力。

2.推进小区党员“亮身份”“双报到”。让“隐形”党员成为“显性”党员,开展小区党员全覆盖摸排,对党组织关系不在小区但固定居住在小区的流动党员,要求其转接组织关系至小区党组织,纳入小区党组织管理,亮明党员身份。对组织关系在其他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要明确党员报到义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小区党组织活动,由小区党组织定期对党员“8小时外”表现情况向其单位进行反馈,作为对党员考评的依据,以激发唤醒小区党员的身份意识,在小区内部治理和服务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小区党员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旧衣回收捐赠等公益活动,依托团区委“幸福e站”和区妇联“儿童之家”“妈妈家”,开展妇女儿童保护知识宣传、法治安全教育、传统道德教育、亲子联谊等专题学习活动。

3.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社区通过“坝坝会”、基层夜话等方式,收集群众关于社区治理方面的建议,当场给出解决办法和解决时限,坚持每周跟进“夜话清单”整改落实进度。定期开展教育、卫计、司法等部门“八进小区”专项行动,开办农民工子女暑期班、建设心理咨询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采取校地合作,组织乐山师范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到小区进行电器维修、医疗问诊等便民服务。依托心连心邻里中心,建设社会组织产业孵化园,孵化和引进养老服务、托幼教育等多功能型社会组织,为群众提供低偿优质服务,着力解决社区“工薪族”等群体的迫切需求,逐步推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

(三)延伸服务,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基础建设

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通过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构建民政、妇联、共青团、残联、司法等部门共享数据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全覆盖。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律师参与社区管理、基层治理,为小区自治提供决策法律意见。

2.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点。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小区,在小区打造“习法小屋”“法律家园”等前沿阵地,通过推选小区“法律明白人”,公示“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便民热线等联系方式,构建“固定平台敲门入户”模式,为小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指引等服务,着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3.优化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在社区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组建专业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主动参与到小区矛盾纠纷化解中,灵活运用“法与情”进行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化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表,确保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小区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解组织,着力化解和改善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四)大力普法,提升社区居民法治意识

1.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强法律进社区“六个一”工程建设,在镇(街道)建立法治辅导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普法宣传队伍,开辟法治宣传栏,培养法律明白人,设立法律图书角,夯实社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常识、调解方法的培训,提高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并向小区党支部和业委会延伸,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2.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专项法治宣传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等“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发放《以案说法》读本、法治挂历和法治雨伞、法治围裙等实用性较强的普法宣传用品,让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3.搭建基层普法宣传平台。利用“嘉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法治动态、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等内容,开设线上“法律超市”,配备专业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为群众提供线上服务。开设新市民法治学校,邀请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老师授课,坚持一季度一课,讲解专业法律知识。因地制宜地打造法治宣传栏(橱窗)、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宣传阵地,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普法宣传润物无声。

谢谢您对乐山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工作水平,开辟新时代社区治理新路径。

联系人:谢红霞  联系电话:13154991111


乐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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