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婕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八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工作的建议”的第118号提案,已由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由宣传部部长为组长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统筹推进全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乐山市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的形式明确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印发《乐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群体,大力开展全民普法工作。2021年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政府各相关部门、广大学校作为普法的主体,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为家庭教育保驾护航。
二、切实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
及时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重要论述相结合,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市妇联制定《2022年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方案》,指导全市结合实际,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宣传周期间,《四川“三月风”信箱—让家庭教育掷地有声》《四川乐山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成立》《四川乐山沙湾区妇联“基层野花”点亮家庭教育明灯》等稿件被中国妇女、四川幸福女性、乐山日报等媒体平台采用累计50余条次。各地各校依托家长学校平台,成立《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工作组,多部门联动,在5月份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共举办线上线下讲座1000多场,全市20万左右家长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积极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
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加强阵地建设。市妇联、市法院5月11日在乐山市实验小学挂牌成立乐山首个“海棠家”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签署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约定在基地建设、人才培育、司法协作等方面开展更多的协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市妇联、市法院、市教育局联合打造“海棠家”乐法妈妈家庭教育微课堂,在“乐山女性”微信公众号以每周一课的形式,以案说法提供正确家庭教育引导。五通桥区成立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向全区35名家庭教育骨干讲师颁发聘书,邀请全国妇联《中国妇女》“专家来了”特约讲师王永华带来首场家庭教育骨干讲师培训课。沙湾区“基层夜话”畅聊家庭教育,组织专家、干部和先进典型,深入全区20多个村和社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夜话活动,有效解答村民家庭教育中的实际困难。夹江县《父母课堂》,采用“游戏导入+理论讲解”的形式,帮助家长和孩子平稳度过青春叛逆期。犍为县成立“茉莉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助力犍为县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举行《科学做好智慧父母助力孩子健康成长》专题讲座,邀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讲述家庭助廉故事。积极推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在乐山的贯彻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总结梳理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整合资源力量,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推动乐山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魏胜雄联系电话:15883353939
乐山市司法局
2022年7月27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