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乐山市门户网站增设‘法律法规’专栏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增“法律法规”专栏
经与市数字经济局专项研究,在乐山市门户网站(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主页设置“法律法规”专栏,从技术上可行。同时,法律法规是集体智慧、属于人民群众共有的智慧结晶,且设置“法律法规”专栏出于公共服务目的,符合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要求,从内容合法性上可行。7月3日,该专栏已正式在乐山市门户网站上线运行(网址: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flfg/flfg.shtml)。
二、关于合理设置二级栏目
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互关系,结合我市立法情况,经反复推敲,依次设置“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法规”“省政府规章”“乐山市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市政府规章”共8个二级栏目,做到了分类合理、条目清晰、因地制宜。
三、关于确保上传法律法规质量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都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具有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严谨性等基本特点,其公布应做到准确无误、确保质量。目前,中国共产党员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等国家和省级党政机关网站分别在发布更新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内容,其所上传的法律法规格式规范,内容权威,质量可靠。为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综合考虑专栏实际运行维护能力,避免重复建设,确定以下实施方案:1.省级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级栏目通过链接方式跳转到中国共产党员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党政机关或其下属单位官网,2.乐山市本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由我局从本地上传保障,并确保上传法律法规的质量。目前,已完成网页链接和本地内容上传。
四、关于建立搜索端
通过网页链接方式设置的二级栏目,查阅人点击有关法律法规标题或“更多”,即可跳转到对应官网上查看具体条文和进行搜索查询,并提供免费下载或打印服务。由本地上传的二级栏目,可在站内进行搜索查询并免费下载或打印,较好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查询和利用需求。
五、关于及时动态更新
中国共产党员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等网站在法律法规新增、修改、废止等变更后,能够及时在网站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内容。通过本地上传的乐山市本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我局将密切关注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有关内容,确保专栏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专栏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价值。
感谢您对我市法治乐山、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左棋慧;联系电话:1808131677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