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乐山仲裁委员会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2016号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833-2109361
网站标识码:5111020009 蜀ICP备 05032232号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仲裁申请书
(示范文本,自然人使用)
申 请 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公民代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地址,联系方式。
(律师代理)姓名,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仲裁依据:如:《买卖合同》第20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乐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如: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货款XX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XX元;
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以及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写明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事实及依据、提出仲裁请求的合同依据及法律依据等)
根据《XX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向贵会申请仲裁,望裁如所请。
此致
乐山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